2023年2月、3月、6月、8月、9月、165438+10月、65438+2月,納稅申報期分別截止到當月的15。其中,65438+10月15為星期日,申報納稅時限延長至65438+10月16;4月15日為周六,申報納稅時限延長至4月17日;5月1至5月3日放假3天,申報納稅時限延長至5月18;7月15是周六,申報納稅時限到7月17;65438+10月1至6天休息,申報納稅時限延長至65438+10月23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23年,稅務機關在每月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納稅,稅務機關需及時告知納稅人。
納稅時應註意的事項
1.納稅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納稅人在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稅務機關辦理壹次。
3.非居民個人在次年6月30日前離境(臨時離境除外)的,應在離境前辦理納稅申報。
4.兩個以上扣繳義務人未對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稅款的,選擇向其中壹個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5.非居民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應當將基本信息變更情況告知扣繳義務人,並按照居民個人的有關規定,在年度終了後進行匯算清繳。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