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清理時限: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逐級清理的方式進行。
2.省局稅務機關文件清理時間為:2016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3.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級地稅部門文件清理時間為:2016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4.清理步驟 清理工作采取政策法規部門牽頭、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工負責的方式,分步驟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