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稅務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建設規範統壹的稅收法律制度體系,優化稅務執法方式,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保障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稅務機關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分析詳情
稅務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查、決定、發布、備案、清理等工作,適用本辦法。制定稅務規範性文件,應當堅持科學、民主、公開、統壹的原則,符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稅務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遵循本辦法規定的制定規則和制定程序。稅務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稅收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事項,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其他不得由稅務規範性文件設定的事項。
三、稅務規範性文件的法律地位是什麽
稅收規範性文件的法律地位,具體而言是指與它在內容與程序上與所處的內外環境建立的壹系列法律關系,在內容方面考察其效力來源和與其他文件的層級關系,從程序方面研究其法院解決訴訟的參照資格和合法性審查要求,從而能夠正確將其定位,並為規制稅收規範性文件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