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
2.只要定期向銀行賬戶付款,保證賬戶余額足以支付當期稅款,就可以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導致的延遲繳稅。
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擴展數據: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申請延期申報。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批準。不可抗力是指人們不能預見、避免和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風災、地震等。
2.由於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賬目沒有處理完全,無法計算應納稅款。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納稅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後,在批準的延期內申報。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申請延期申報納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延期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