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財務預算編制原則是以銷定產靈活性原則。
財務預算編制壹般是建立在經濟預測主要是銷售預測基礎上。銷售預算是整個預算編制的起 。銷售預算確立了,就可以按以銷定產的原則確定生產預算和相關的成本費用預算, 並匯總編制綜合預算,在編制財務預算以前,搜集編制財務預算有關的資料。要充分搜集企業內部及外部的歷史資料,掌握目前的經營及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等相關資料。
為保證預算控制有效,財務預算編制適度的靈活性是需要的 財務預算編制期壹般與會計期間保持壹致,通常為壹年。為方便控制,對有些預算如銷售預算、成本費用預算要求按季分列為保持預算的連續性,可以采取按季滾動編制辦法。
稅務機關財務預算編制行為模式:
財務預算由企業總部按照戰略管理需要,結合企業所有者意願及企業所處行業的市場環境而提出,財務預算是全面而詳細的,各分部或分公司只是財務預算執行主體,壹切權力在總部,總部財務預算管理職責集中於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它要根據業務單壹這壹特征對企業內部組織成員進行定位。
自上而下式的最大好處在於能保證總部利益,同時考慮企業戰略發展需要。但其最大的不足在於將權力高度集中在總部,從而不能發揮各分部自身的管理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利於“人本管理”,從而不利於企業的未來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