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務機關如何應對行政訴訟

稅務機關如何應對行政訴訟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作為被告參與 訴訟 的,按時向法院提交 答辯狀 、準備好相應的 證據 ,在法庭上積極的進行質證即可。被告應當在收到 起訴狀 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 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應當在 立案 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上一篇:稅務財務會計
  • 下一篇:稅務局怎麽知道有沒有用公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