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2、各燃油電廠從政府財政專戶取得的發電補貼,不屬於價外費用,不征收增值稅;
3、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4、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範圍,不征收增值稅。
二、詳情分析:
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創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後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範圍。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稅。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不征收增值稅。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征收增值稅。
三、不征稅收入與免稅收入區別
不征稅收入不屬於稅收優惠,而免稅收入屬於稅收優惠。不征稅收入是由於從根源和性質上,不屬於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是專門從事特定目的的收入,這些收入從企業所得稅原理上講應永久不列為征稅範圍的收入範疇。免稅收入是納稅人應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國家為了實現某些經濟和社會目標,在特定時期或對特定項目取得的經濟利益給予的稅收優惠照顧,而在壹定時期又有可能恢復征稅的收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