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審核委員會須審核的項目如下:
1,納稅人的賬簿、會計憑證、報表及相關資料;
2、檢查扣繳義務人的會計憑證及相關資料;
3、檢查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保管情況;
4、檢查納稅人應稅貨物、物品或其他財產;
5、檢查扣繳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相關的業務。
稅務機關依法進行上述稅務檢查時,有權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當事人進行調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檢查,並有義務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材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或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