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壹條的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繳納?在專用出票備註欄上加蓋本單位出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機關加強和規範普通票證開具工作的通知》(國〔2004〕1024號)第三條第(三)項規定……無論是電腦開具還是手工填寫,都必須加蓋稅務機關開具票證專用章,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