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嚴重,如果遇到稅務稽查,壹定要認真應對,針對檢查人員提出的疑點,仔細梳理公司業務。會計人員要認真配合檢查人員,按要求提供賬簿、記賬憑證、報表等資料,這些資料檢查人員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整退還。對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不要去隱瞞,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對政策理解把握有疑問的,可以主動與檢查人員多溝通,不漏交壹分錢,也不多交壹分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