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局解凍銀行賬戶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法院法官親自將解除凍結裁定書或者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給開戶銀行,就會立即解除凍結;
(2)如果沒結案,六個月到期後,銀行系統會自動解凍;
(3)如果沒結案,法院申請繼續查封,可以延期,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期限的二分之壹,到期後會自動解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八條
納稅人在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後,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稅款或者銀行轉回的完稅憑證之日起1日內解除稅收保全。
第八十八條
依照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期限壹般不得超過6個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長的,應當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二、銀行卡被凍結有哪些原因
銀行卡被凍結原因如下:
1、儲蓄卡因輸錯密碼而被凍結,需要用戶本人攜帶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銀行卡到銀行網點解凍;
2、儲蓄卡因為司法等原因被凍結,則需要在履行相應的義務後才能解凍;
3、很久沒有使用儲蓄卡,導致櫃面業務被凍結,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和銀行卡去櫃臺辦理;
4、違規刷卡或存在套現的行為,要將相應的原因解除後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