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履行稅收征管職責,但無權推翻其他部門的文件。人防辦是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其頒發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稅務局對人防辦的文件有異議,應該通過法律途徑進行投訴或申訴,而不是擅自推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