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涉外稅務檢查條例》的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或者個人與計稅有關的經營活動或者服務活動、會計賬簿、憑證及相關資料進行專項或者全面審查,以檢查企業或者個人是否按照稅法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申報納稅。
稅務局將在例行的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計劃檢查、上級主管稅務機關的檢查以及接受有關人員舉報的檢查中對賬目進行審計。當期報表和納稅情況較同期有重大變化,存在異常、企業退稅和所得稅清算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