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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的評估價可以改嗎?

法律分析:第壹,有權拒絕接受評估價格。

1,看看有沒有房地產估價資質,二級以上資質,有效期內可以做征收評估機構。

2.看是不是和政府協商或者按照法定程序選定的評估機構。京雲地產律師團認為,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可以直接拒絕接受評估報告結果。

第二,可以對評價結果提出異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被征收人有表達異議、申請復核、評估的權利。壹般在評估報告的最後,會有單獨的專項說明,評估機構會在其中明確異議期。如果準備提出鑒定異議或者申請復核,盡量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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