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審計不同,評估是強制性的,不需要特別嚴格的程序和證據收集。主要是談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起草稅收法規,組織實施稅收征管體制改革,辦理進出口商品稅收和出口退稅業務。
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也是各項建設和投資的資金來源。同時,國民教育、國防、衛生都需要財稅。
所以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