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扣除項目:
1.工資、薪金支出,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黨組織工作經費。
(1)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全資和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