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5438日至2002年6月在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任審判員(副處級)(其中1999,65438+10月至65438+2月在竹溪縣蔣家巖鎮任小康工。
2006年6月5438-2002年6月分配到茅箭區烏當街道辦任副主任);
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
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任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壹庭副庭長。
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任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2008年8月至2011,任丹江口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1 6月起任鄖西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