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持本人身份證和銀聯卡(委托辦理需持雙方身份證及被委托人的銀行卡),到社保局業務辦理大廳填寫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費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申請表。2、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員根據本人申請提出審核意見。3、符合銀行代扣的人員,由參保人員持申請表到指定的代扣銀行,簽訂代扣協議。4、代扣以年繳方式代扣費用,銀行將用短信息通知參保人員。參保人員需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將錢存在銀行卡上。在銀行代扣成功後,可持身份證到市社保局個體征繳窗口打印代扣發票。5、若需變更繳費險種、檔次、扣款賬戶或終止繳費等信息,參保人可持身份證件和原協議到市社保局業務辦理大廳重新填報繳費申報表。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壹條規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