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應當用其應稅額乘以所適用的稅率來交稅。應稅額是個體戶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而稅率則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來確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財產租賃所得;九、財產轉讓所得;十、偶然所得;十壹、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