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稅憑證,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依照稅法規定給納稅人開具的專用憑證,是全面反映稅收征納情況的書面文件。
2、稅收通用繳款書,是納稅人直接向銀行繳納及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後向銀行匯總繳納稅款、基金、費用、滯納金和罰款等各項支出時使用的壹種通用繳款憑證。
3、發票,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我國的發票主要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