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的五種特殊情況具體如下:
1、依法應當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稅務登記;
2、評定期內同時具備按期納稅申報率在90%以下,納稅申報準確率在70%以下,應納稅款按期入庫率在80%以下,代扣代繳申報準確率在80%以下,代扣代繳稅款入庫率90%以下;
3、兩年內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且受到稅務行政處罰;
4、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壹年內兩次不能按期抄報稅;
5、應稅收入、應稅所得核算混亂,有關憑證、賬簿、報表不完整、不真實。
根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對C級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管理,並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壹)嚴肅追究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責任並責令限期改正;
(二)列入年度檢查計劃重點檢查對象;
(三)對驗證、年檢等報送資料進行嚴格審核,並可根據需要進行實地復核;
(四)發票的供應實行收(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等辦法;
(五)增值稅實行專用發票和稅款先比對、後抵扣;
(六)納稅人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應從嚴審核、審批;
(七)各地根據情況依法采取其他嚴格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