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 強制執行 的業務流程:管理科(科員→科長)→政策 法規 科(科員→科長)→分管局長→政策法規科→各管理科室。工作程序如下: 1、各管理科室管理員在稅收征管中發現需強制執行的情況,填寫《工作聯系單》,交科長簽字同意後壹日內遞交政策法規科稅收保全處理崗。 2、政策法規科稅收保全處理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提請局長批準後,政策法規科立即返管理科執行。 3、扣押查封過期限後,納稅人仍然未如期繳納稅款,由管理員提請政策法規科稅收保全處理崗做《拍賣(查封扣押)物品申請審批表》、《拍賣商品貨物財產決定書》,提請局長批準後,政策法規科返管理科執行。 4、管理科執行凍結存款和對扣押查封拍賣抵繳稅款時,應2人以上壹起執行,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處理,凍結存款後應有送達回證或銀行蓋章回單,拍賣應委托合法證照齊全的拍賣行公開處理。 5、扣繳稅款和拍賣物品由管理科執行,政策法規科進行業務指導。 6、相關時限 以上就是稅務 強制執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