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接續的步驟及對應時限:
轉出
申請辦理轉移職工的參保單位或職工個人在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轉入
申請辦理轉移職工的參保單位或職工個人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參保繳費憑證》,提出轉移接續申請辦理。
等待
①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受理轉入申請後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郵寄聯系函(成功受理參保人轉入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統壹郵寄聯系函)
②原參保地郵寄信息表並劃轉資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做相應處理)
③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信息表和轉移資金,核實無誤後進行補填(15個工作日內做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