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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人員必須承擔責任嗎?

納稅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取決於納稅人是否參與了公司的稅收犯罪活動。單位構成偷稅罪,為單位辦理納稅申報的工作人員有隱瞞、虛假申報等違法行為的,在對單位判處罰金的同時,對納稅人和其他責任人員也應判處刑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壹條* *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 * *納稅人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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