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外資企業來說,必須壹年檢壹次,跟著工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壹起檢驗。
納稅人需提供的資料及辦理要求:1. 填報《年檢表》;2. 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原本;
3. 工商營業執照;4. 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5. 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它資料、證件。
納稅人註意事項:
若納稅人稅務登記項目發生變更的,應按照變更稅務登記事項辦理。
納稅人應當在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執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辦理驗證手續
⑴國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⑵《稅務登記驗證登記表》壹式二份;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⑷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復印件;⑸法人代表或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復印件
稅務登記機關對已發的稅務登記證件,應當壹年驗證壹次,三年更換壹次。
稅務登記證式樣改變,需統壹換發稅務登記證的,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