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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稅法壹》的增值稅是如何發展的?

稅務師考試《稅法壹》的增值稅是如何發展的?征收範圍是哪些?在《稅法壹》的內容中,增值稅是征收範圍最廣、稅目類別最多的稅種,在《稅法壹》中,是非常重要的。這篇文章,小編帶大家來學習壹下增值稅的發展和征收範圍。更多關於稅務師考試的內容請點擊:/cta/

《稅法壹》的增值稅是如何發展的?

1979年試點;

1994年生產型增值稅;

2009年不完全消費型增值稅(購入的部分固定資產準予進項抵扣,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

2013年8月消費型增值稅(購入固定資產準予進項抵扣);

2016年4月20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營業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

2018年納稅人身份重新認定;

2019年稅率降低,同時留抵退稅,加計抵減;

2021年稅收征管的優化,納稅申報表的簡並征收。

《稅法壹》的增值稅的征收範圍是哪些?

1.銷售貨物13%9%。

2.銷售勞務13%。

3.銷售服務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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