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務代理免稅主體條件

稅務代理免稅主體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免試相應科目:

1.從事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修財務會計課程。

2.從事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稅務代理人註冊條件:

1,取得經濟、法律、管理學科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學位)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其他學科本科學歷並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註:經濟類、法律類、管理類學科本科畢業生填寫學生證號。因違紀違規被取消上壹年度考試資格的,不得報名。

(壹)符合報名條件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免試相應科目:

1.從事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修財務會計課程。

2.從事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者,可申請免考“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 上一篇:北京工作居住證續簽個稅要求
  • 下一篇:稅務首違不罰適用以前年度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