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涉稅服務和鑒證業務。
稅務師事務所依法設立並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涉稅服務和鑒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稅務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制稅務師事務所和合夥制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形式。
稅務師事務所應當依法納稅,並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財務管理,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據統計顯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國從事經營的稅務師事務所***4335戶(包括稅務師事務所的子所和異地分所),從業人員84363名,委托人戶數總額207.88萬戶次。
《稅務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六、條稅務師事務所提供下列涉稅服務業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壹)、代理稅務登記,變更和註銷稅務登記;
(二)、代購普通發票;
(三)、代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
(四)、代理減免稅、申請退稅;
(五)、代理建賬記賬;
(六)、代理稅務行政復議;
(七)、稅務咨詢;
(八)、受聘稅務顧問;
(九)、其他涉稅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