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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東莞二手房交易個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

10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官網發布公告稱,11月1日起東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

公告指出,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5%。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5%。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此前東莞二手房交易個稅可按照全額2%或者差額20%征收。此外,契稅按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征收1%,90平方米以上的征收1.5%;第二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征收1%,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征收2%;第三套及以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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