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隨機、壹公開,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雙隨機、壹公開的全面推開將為科學高效監管提供新思路,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在全國全面推行的壹種監管模式,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戰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撐。
不采取隨機抽查的情形:
1、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2、環境違法案件查處;
3、環境執法後督察;
4、環境信訪案件處理;
5、排汙收費征收;
6、稽查和督察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