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收到小微企業的訴求和意見後,由首次受理企業訴求的部門對訴求和意見進行登記。受理登記後,應在1個工作日內,將登記內容轉交本級納稅服務部門匯總。受理部門對能當場辦理或答復的,應當場辦理或答復。
在全國稅務系統建立以小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涉稅訴求和意見快速響應機制,針對小微企業涉稅訴求和意見,迅速研究提出針對性措施,有效幫助小微企業便利辦稅,切實維護小微企業合法權益,促進小微企業主動納稅遵從,助力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擴展資料工作原則
(壹)依法治稅,規範服務。在依法治稅、依法服務的前提下,建立小微企業快速響應機制,及時響應小微企業關切,增強小微企業訴求和意見處理的規範性。
(二)優質便捷,精準高效。以稅收大數據為支撐,盡可能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集成化、鏈條化、流程化的小微企業訴求和意見管理模式,提高小微企業訴求和意見響應效率。
(三)部門合作,統籌協調。以快速響應為目標,建立縱向聯動、橫向互動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減少流轉處理環節,進壹步提高面向小微企業的納稅服務質效。
(四)分級負責,閉環管理。堅持“誰負責、誰主辦”“誰主辦、誰反饋”的原則,對小微企業涉稅訴求和意見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類處理,確保響應及時有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立小微企業涉稅訴求和意見快速響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