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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所屬期是什麽意思?

法律主觀:

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所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或計稅期間。稅款所屬時期是指納稅人應納稅款屬於某年度、月份的時間,這標明納稅人是否按期繳納應繳稅款,區分稅款屬期的根本標誌,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稅款相互混淆,使稅務機關無法檢查清算納稅人應納稅款和已納稅款及應補、應退稅款的有效手段。

法律客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壹條第三、四項,符合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納稅人申請退稅”的情形,納稅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稅款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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