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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序適用什麽情況?

申請聽證的條件是對公民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申請人收到《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稅務機關書面申請聽證。稅務機關收到聽證申請後15日內舉行聽證,聽證的7日前送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通知》,告知聽證的時間、地點等。聽證後,稅務機關應當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後,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送達當事人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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