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五年。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六條 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第八十五條 稅務人員在征收稅款或者查處稅收違法案件時,未按照本法規定進行回避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