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行政行為的具體包括下列要件: 1、行政行為作出的主體應當合法,不得自然人或者單位作出; 2、行政行為應當在行政主體的權限範圍內,不得超出法律授權的範圍; 3、行政行為內容應當合法與適當; 4、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序。
法律客觀:《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壹)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四)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托處罰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