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
3.2065438+2008年3月,根據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級和副省級國稅、地稅機構合並,承擔本轄區內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