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要綁定銀行卡,方便納稅、繳稅、退稅。個人所得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款時,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代扣代繳稅款,按時繳庫,並專項記錄備查。前款所稱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款支付、轉移支付以及有價證券、實物和其他形式的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二款所說的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的全部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的金額、扣除的項目和金額、扣繳的具體金額和總額以及其他有關涉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