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系統和地稅所的行政編制均不包括各地聘用的協稅員、助征員、臨時人員及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的各類人員。針對公務員範圍的各種不同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反復研究認為,幹部管理制度正處在改革過程中,公務員的範圍需要同民主政治發展進程相適應,同我國現階段幹部管理體制相符合,公務員法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