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需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並到主管區局申請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
2、完成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的工作後持《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前往主管稅務機關的綜合服務窗口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3、稅務機關錄入註銷稅務登記受理信息,並向納稅人發放受理回執。
4、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註銷稅務稽查。
5、納稅人預約至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綜合服務窗口辦理註銷核準手續。
6、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的註銷核準申請後,會收回納稅人稅務證件的正、副本並為納稅人開具《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