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每年年初四月左右都會對企業進行所得稅匯算,匯算的主要內容壹是查收入問題,是否有偷漏稅行為,是否有賬外銷售行為,是否有視同銷售而未入賬行為;二是查成本構成是否合理問題,是否虛增或虛減成本問題,第三是查扣除項目部分,其中壹是工人薪酬問題,是否超過二千未記入個人所得稅;二是管理費用是否超標,超標的話要剔除出來,剔除部分需補交所得稅;三是財務費用問題,由財務費用查其借款來源,是否有民間借款,如其利率高於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其高出部分仍需補交所得稅,同時還要查其他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支出等,在查賬過程中要看原始憑證,所以日常的記賬憑證的生成不是隨便簡單的錄入會計科目即可的事情。呵呵,這樣解釋清楚嗎?
上一篇:稅務系統青年稽查幹部現狀下一篇:四川稅務公眾微信號身份證識別點打不開是什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