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壹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科目為: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政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個檔次:
1,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
2、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四個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五省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
3、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310分。?
4.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資格的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確定合格分數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