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壹般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的管理,全面監控壹般納稅人銷售額,總局決定將壹般納稅人(不含商業零售,下同)開具的普通發票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即壹般納稅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同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廢舊物資發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