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務員體檢標準主要遵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關於修訂及相關內容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40號)。
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公務員職位的考生,其身體條件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本標準中相關職位的要求。考生對當天或當場未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要求復檢。復檢只進行壹次,只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進行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