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利益需要,根據縣城區2021年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計劃安排,泗洪縣人民政府擬對高莊花園三期房屋征收紅線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
在對該項目實施征收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對擬征收範圍內的房屋情況進行調查登記。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或裝修房屋;改變房屋和土地性質用途;房屋析產、典當、贈予、買賣、租賃或抵押;
戶口遷入或分戶;房產公證;新辦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轉制、出售、租賃、承包、兼並及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上述行為的,不予補償。
調查期間,征收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及時、如實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土地、經營、租賃、納稅、戶籍等相關證件和資料。
參與調查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細致地做好調查登記工作,確保所有調查情況真實、準確。
對於房屋所有權人拒絕配合調查、丈量的,將根據其房產底檔登記情況或依據航拍圖進行測量登記。由此原因造成被征收人損失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