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服務股崗位職責是組織、協調和指導機關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分析詳情
納稅服務是在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和行使權利的過程中,為納稅人提供的規範、全面、便捷、經濟的各項服務措施的總稱。稅務機關是代表國家執行稅收法律法規、組織稅收收入的職能部門,稅務機關要履行上述職責,就必須開展壹系列稅收征管活動。稅收征管活動主體的壹方始終是各類納稅人,可以直接體現為從納稅人處取得稅收收入。國家行使課稅權所指向的單位和個人,又稱納稅人。稅制要素之壹。國家為了征稅,除在稅法中規定對什麽事物征稅外,還必須規定由誰納稅。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均稱為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內。
三、納稅人的條件什麽
1、熟知稅收知識;
2、能方便、快捷履行納稅義務;
3、納稅成本最小化。稅務機關應當想方設法讓納稅人知曉稅收法律法規,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同時註重盡量減少納稅人為履行納稅義務所負擔的成本。這就是納稅服務的最本質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