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實行統壹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原則。松門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是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松門鎮的派出機構。所以松門街的垃圾由松門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