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提高保險基金征繳率。
2.嚴格按照政策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本級統籌地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工作,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3、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運營和撥付。
4、依法開展養老、醫療、工傷、生育、農村社會保險、城鎮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業務、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業務,對困難群眾實施醫療救助,組織領導和統籌蘇州市退休人員社會管理服務。
5、審核參保單位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並對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執行醫療保險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6.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7、認真做好社會保險宣傳、信訪工作,接受群眾關於社會保險的投訴和舉報,做好咨詢服務,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8.制定蘇州市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業務的程序、規範和標準,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縣級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9.建立和維護蘇州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平臺,確保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數據完整準確,加強社會保險工作調查和綜合管理,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結余預測。
10,承辦上級交辦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