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的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房地產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終止時間:房地產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終止時間應為土地使用權實際轉移時間的次月,即開發產品實現銷售的次月。在實際操作時,土地使用權實際轉移時間以銷售開發產品最終開具正式銷售發票的時間為準。
上一篇:四川省蓬溪縣葉禾鄉的農村土地已經被凍結。2019修房子應該怎麽做?下一篇:太白南路到陜西稅務幹部學校座幾路公交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