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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退稅(抵免)表中的“抵免”和“首次抵免”是什麽意思?

借方是指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後,有退稅來沖抵所欠稅款。

先退是指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後有退稅,先欠稅後再退稅。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規定期間內,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所得稅的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按月或按季預繳的所得稅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應退的數額,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提供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資料,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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