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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情況下不需要結清稅款?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預繳與年度應納稅額等額稅款或不辦理年度綜合退稅的納稅人,2020年不得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所以,如果確認2020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有退稅,沒有退稅的話,個人所得稅無法結清(即個人所得稅APP操作無法進行)。稅務局發布的提醒信息是對尚未結清個人所得稅的人員的提醒,不具有強制性。隨著新個稅法的實施,我國首次建立了綜合、分類、綜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決算是個人所得稅制度從分類走向綜合的必要配套措施。也是推動個人所得稅改革實施的關鍵環節和國際通行做法。

根據新個稅法的規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居民首次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稅匯算清繳。清算的範圍和內容將是“查漏補缺,按年合並平衡賬目,準確落實稅前扣除和優惠政策”。什麽是非居民個人?

非居民個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既無戶籍又無住所,或者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至於2020年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多交的部分我可以退,但是我不想這麽做。個人所得稅APP裏需要操作嗎?國稅局會發短信提醒妳,但是我有可能直接無視嗎?

邊肖對這個問題做了詳細的解釋。邊肖對這個問題做了詳細的解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給我留言。可以多跟我評論。有什麽不對的地方,也可以多和我互動。如果妳喜歡作者,也可以關註我。我的表揚是對我最大的幫助。謝謝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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